关于工商局放管服自我检查报告
关于工商局放管服自我检查报告
工商局放管服自我检查报告一依据市、区相关工作指示,我局对近两年来实施简政放权、放管结合的工作进行了归纳,主要涉及行政审批项目精简、行政权责梳理、行政处罚案件审批权下放等三个方面,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状况
(一)行政审批项目精简。自2009年起,我局根据区级总体安排,先后完成了两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任务。首轮改革自2009年8月至11月,行政审批事项从25项减少至2项,精简率为92%;次轮改革自2012年3月至2013年9月(期间新增审批事项9项),行政审批事项从18项减少至7项,减少11项,精简率为61.11%。这两轮改革,结合市、区两级机构改革情况,大力精简压缩审批事项,完善了行政审批配套制度,规范了行政审批方式,提高了行政审批效率,增加了工作透明度,促进了机关廉政建设。2013年10月,我局派出工作人员进驻区行政服务大厅,统一受理各项行政审批申请。(详见附件)
(二)行政权责梳理。根据区级梳理行政权责和编制权责清单的工作要求,我局全面启动行政权责梳理工作,共梳理行政权责9类,共计611项行政权责事项。其中行政许可7项,行政处罚533项,行政强制21项,行政征收1项,行政检查23项,行政确认1项,行政指导3项,行政服务3项,其他行政权责19项。
(三)行政处罚案件审批权下放。自2007年3月1日起,执法队全面下放至街道,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批权也一并下放至街道,我局不再直接审批案件作出处罚决定。
经统计,我局行政处罚共立案查处2929宗,决定处罚金额1192800元;共受理户外广告许可182宗,许可155宗,受理垃圾转运证46宗,许可46宗,受理林木采伐许可2宗,许可2宗;签订行政征收合同853份,收取垃圾清运费8961194.88元。截止2015年4月底,我局行政处罚共立案查处992宗,决定处罚金额356000元;共受理户外广告许可23宗,许可22宗,受理垃圾转运证28宗,许可28宗;签订行政征收合同853份,收取垃圾清运费2999719元。
二、主要措施及存在的问题
(一)行政审批事项审批方面。
为提高办事效率,提升便民服务,我局7项行政许可的办理时限全部进行了最大程度的压缩,分别优化为1、5、7个工作日,其中委托街道实施的饲养犬只许可已调整为首办负责制,作为即来即办事项处理;2013年我局制定了《深圳市罗湖区城市管理局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对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依据、审批条件、申请材料、审批流程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制定了外部审批及内部审批流程图,明确每一个审批环节的办理时限,使整个审批工作逐步实现规范化标准化;为进一步规范集中审批后续工作,按照区编委文件精神,我局将7项行政许可归口到同一科室办理,并将科室更名为环境综合审批与管理科。
(二)行政权责梳理方面。我局结合所承担的职能职责的实际情况,对9类行政权责611项事项分别做出了保留、取消、下放及整合的建议处理意见。保留事项: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等9类574项权责事项。理由为:生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权责,不存在权责交叉情形,且为我局主要职责。取消事项: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深圳市市级行政执法主体变更的公告》(深法制【2009】159号)的规定,原市城市管理局承担的市政道路管理和市政道路执法职责等7项由于执法主体变更调整为其它职能部门行使。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水务行政执法权的决定》(深府【2006】114号)综合执法部门不再行使水土保持等方面的水务执法权,相关3项水务行政处罚职责交由市、区水务行政主管部门行使。下放事项:“户外广告设置许可”、“垃圾清运”、“环卫设施管理”等3项部分下放街道,以便简化程序,进一步明确事权划分。整合事项:对涉及建设施工、燃气、非法出版物、非法演出、烟花爆竹、殡葬服务、非法办学等24项建议整合至相关主管单位行使。理由为:既非城市管理行政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又非与市容管理密切相关且属于现场易于判断、不需要专业设备和技术检测手段即可定性的事项。依法不属于《深圳经济特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第八条规定纳入综合执法职责范围事项。
在梳理的基础上,我局对行政权责事项分别完善了行政权责登记表,编制了流程图,形成一整套规范化操作流程,并在政务网上进行信息公开,方便市民查询监督。
(三)行政处罚案件管理。近两年来,我局进一步加强了对街道执法队审批案件的管理工作。2013年12月26日,在《罗湖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案件办理规定(暂行)》基础上,制定了《深圳市罗湖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行政执法案件办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印发实施。《规定》对行政处罚案件的管理和审批问题作出了进一步规定,明确了除重大、复杂的案件以及当事人申请听证的案件须报区局审查外,行政处罚案件均由街道执法队直接作出处罚决定。同时我局还通过每季度的案卷评查,执法监察等形式对街道执法队的办案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和指导。
近年来开展的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但也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部分许可事项可通过调整职能或事后监督等非行政审批方式予以规范,缺乏继续保留的必要。如城市垃圾准运证。在审批内容方面,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交通管理部门主要审查车辆的质量和技术性能,城市管理部门主要审查车体密闭运输性能,三者之间具有较高的相似性和可兼容性。然而在审批内容并不复杂的情况下,当前申请人获得城市垃圾运输车辆准运许可需要经过三个职能部门,而且每年至少得申请两次年审,程序相当繁琐。按照相同或相近的职能由一个部门承担的原则,城市垃圾运输车辆准运许可项目可以调整为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统一负责审批的事项;二是推行全流程网上审批与部分项目的实际审批流程产生冲突。因我局的审批业务有的'需要到现场勘查(如户外广告、林地许可)、有的需要现场审验犬只品种(饲养犬只许可)、有的需要专业现场验车(垃圾准运证),因此只能接受网上咨询业务,无法实现全流程网上办理;三是个别行政审批人员业务水平不高且更换频繁。如委托各街道办实施的饲养犬只许可,各街道办安排的审批人员均为临时聘用人员,并且人员处于经常更换状态。
近年来,深入开展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同时也暴露出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部分许可事项可通过调整职能或事后监督等非行政审批方式予以规范,缺乏继续保留的必要性。例如,城市垃圾准运证。在审批内容方面,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交通管理部门主要审查车辆的质量和技术性能,城市管理部门主要审查车体密闭运输性能,三者之间具有较高的相似性和可兼容性。然而在审批内容并不复杂的情况下,当前申请人获得城市垃圾运输车辆准运许可需要经过三个职能部门,而且每年至少得申请两次年审,程序相当繁琐。按照相同或相近的职能由一个部门承担的原则,城市垃圾运输车辆准运许可项目可以调整为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统一负责审批的事项;二是推行全流程网上审批与部分项目的实际审批流程产生冲突。因我局的审批业务有的'需要到现场勘查(如户外广告、林地许可)、有的需要现场审验犬只品种(饲养犬只许可)、有的需要专业现场验车(垃圾准运证),因此只能接受网上咨询业务,无法实现全流程网上办理;三是个别行政审批人员业务水平不高且更换频繁。如委托各街道办实施的饲养犬只许可,各街道办安排的审批人员均为临时聘用人员,并且人员处于经常更换状态。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和建议
(一)积极推动行政权责清理工作处理意见的落实。为切实加强我区户外广告管理和监督,进一步明确区、街两级对户外广告设置事权划分,为市民和商家提供高效、便捷服务,根据行政权责清理工作下放事项的处理意见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定在各街道办事处进行试点,将辖区内一楼门楣招牌行政许可事项委托给各街道办理。区委区政府也高度重视该项工作,陈清常务副区长专门在罗湖区户外广告整治工作会议上对该项工作进行了部署。目前我局已起草了委托实施工作方案并提请区法制办进行法制审查。
(二)进一步加强下放事权的监督检查。定期组织开展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案卷评查,及时纠正违法违规行为,更全面地了解和掌握本局行政处罚、行政许可与委托实施行政许可的情况,规范行政行为,切实提高办案及审批质量与水平。督促各街道办按要求使用行政审批和行政处罚系统,通过网上平台监督加大监督力度,充分发挥电子监察系统的监督作用。区城管监察大队加强对各街道执法队日常执法行为、执法过程的监督,发现问题立即责令整改,重大问题派专人跟踪督办,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
工商局放管服自查报告二黔西南州工商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的安排部署,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协同推进,“放、管、服”三管齐下,在放宽市场准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服务企业发展方面,充分发挥工商职能,做好新时期工商工作。现将7月份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营造宽松平等的准入环境
一是积极推进“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自2015年10月1日实施“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以来,我局认真传达上级有关“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工作会议精神,使工作人员准确把握好政策规定、改革要求、内容步骤及相关操作流程等,提高工作效率。同时积极开展业务培训,不断加深对改革的理解和认识,有序推进“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工作。今年以来,我局又进一步加强与质监、税务等部门的工作衔接,优化信息系统,改进完善登记数据互联共享。统筹安排好营业执照换发工作,至7月13日,全州共办结“三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4725户,其中企业3886户、农民专业合作社839户。换发“三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5719户。
二是深入推进“先照后证”改革。我局按照国务院“先照后证”要求,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和国务院决定保留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外,其他事项一律不作为工商登记前置审批。进一步清理商事登记前置、后置审批事项,并严格按已公布的《贵州省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目录公告(第一批)》目录(156项)和《工商总局关于调整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的通知》(前置审批事项37项;企业变更、注销登记前置审批事项34项)执行。7月份,按照加强商事制度改革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相关要求,我局扎实推进“双告知”工作,明确了我州“双告知”的范围和依据,明确审批事项告知申请人的方式,目前,正在协调理顺登记信息告知相关部门的机制,切实履行“双告知”职责。向17个部门送达行政“双告知”,涉及后置许可企业达48户。
三是简化和完善企业注销流程。根据商事制度改革要求,进一步研究简化和完善企业注销流程,目前,省工商局在贵安新区、毕节试行对个体工商户、未开业企业以及无债权债务企业实行简易注销程序工作,待试点结束全省推行后,我局将积极推进简易注销登记改革工作。
四是积极推进企业全程电子化登记改革工作。我局积极利用“贵州省工商局网上办事大厅”,推行网上申请、网上受理、网上审核、网上公示、网上发照等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方式,实现商事登记管理信息化、便利化、规范化。现我州企业可在网上办理企业名称核准和注册登记等事项。
二、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的监管,进一步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一是在省工商局的统一领导下,积极配合提升平台建设质量,完成“一张网”建设任务。认真做好组织机构和用户信息收集工作,主动与本级各部门协调,收集本级相关职能部门的机构名称和各机构需要开设的用户。目前此项工作已完成,已将全州各级职能部门用户报省局。6月30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正式开通。
一是在省工商局的统一指导下,全力协助提高平台建设水平,实现“一张网”的建设目标。严谨地开展组织机构和用户信息搜集工作,积极与本级各部门沟通协调,搜集本级相关职能部门的机构名称及各机构所需开设的用户。目前,此项工作已圆满完成,已将全州各级职能部门用户上报省局。6月30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正式启用。
二是提前安排、部署2015年度企业年报公示工作,认真实施、确保落实,顺利完成了2015年度年报公示任务。
三是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信息公示抽查工作。对企业即时信息进行抽查。根据《省工商局关于开展企业即时信息公示抽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州共抽查了615户企业,其中不定向抽查579户,定向抽查36户,其中结果正常为535户,结果异常为80户,未按规定公示信息34户,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当联系45户,列入异常经营名录50户。抽查结果已录入到信用监管系统并予以公示。
四是加强对企业信用的约束,依法履行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职责。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将有经营异常情形的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提醒其履行公示义务。其中“经营异常”是指企业未依法履行义务,处于非正常的经营状态。建立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制度,是为了强化企业信用约束、促进企业诚信自律、扩大社会监督。企业信息公示制度是实现“严管”的基础制度,经营异常名录制度是具体的信用约束措施。企业信息公示是基础,经营异常名录制度是保障,只有做好经营异常名录的管理工作,才能使企业信息公示制度切实发挥应有的作用。6月30日年报结束后,我局已将未按时报送2015年度年报的1356户州直企业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将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方面受到限制和约束。
三、服务企业促发展
黔西南州工商局以服务企业发展、优化营商环境为主线,深入了解企业情况、为企业提供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实际帮助,在窗口严格执行首办责任制、业务办理时限制、服务承诺制、预约服务制、延时服务制、上门服务制等,综合运用工商职能,积极向企业提供精准服务,引导企业加快转型升级,推进企业创新发展。
“放管服”改革工作的自查报告
2017关于“放管服”改革工作的自查报告【1】
根据《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放管服”改革自查工作的通知》(甘建法[201X]368号)要求,我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全面细致地开展了自查,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放管服”工作开展情况
(一)简政放权,提高效能。根据《定西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级政府部门及驻定单位第十批取消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定政发[201X]55号)要求,我局取消事项一项,原项目名称人民防空工程建设项目及易地建设审批,自文件下发以后,我局严格执行文件精神,取消了中型及以下单建人防工程、防空地下室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批事项。
(二)转变服务方式,接受社会监督。我局在甘肃省政务服务网定西子站阳光政务公布了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我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共153项,其中:行政许可22项、行政处罚93项、行政确认2项、行政奖励1项、行政征收2项、行政强制1项、其它行政权力32项。为做好服务和监管工作,推进我局政务服务平台规范化建设,转变行政审批方式,着力打造依法行政“阳光政务”,201X年全局22项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行政审批窗口受理范围,进驻市政务大厅住建窗口统一受理。截至目前,共受理审批事项541件,办结530件,其余11项正在办理中,办结率97.9%。
(三)做好公共服务事项梳理,制定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认真贯彻落实“三张清单一张网”的政务公开要求,对承担的行政职责认真进行梳理,制定了房屋所有权登记、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的办事指南,对公共服务事项名称、办理依据、基本流程、申请材料、收费依据及标准、咨询方式、受理机关等事项进行公开。并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精简办事环节,缩短办结时限,积极推行网上办公,于今年8月份开通运行了住房信息系统,实现了新建商品房销售合同网上备案登记,极大的方便了房产开发企业和办事群众。同时按照权责一致、有权必有责的要求,根据职责定位,落实责任主体,明确相应责任。增强了公共服务事项办理的透明度,方便了服务对象,强化了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
(四)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进行了阶段性“回头看”。一是按照《定西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行阶段性“回头看”的通知》要求,对近年来中央、省、市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各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截至目前各县区对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都没有反应接不住、管不好的问题。二是根据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市编办等部门《关于合理划分投资项目管理权限做好协同放权工作的意见》(定政办发[201X]34号)精神,201X年4月以来,原由政府投资主管部门负责的市级权限内项目初步设计和概算的审批工作由市级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其中党群政法项目、城镇基础设施项目(含污水垃圾项目)、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项目,由我局负责。承担这一工作以来,严格把关,对前置手续齐全、初步设计概算总投资未超过可研批复10%的项目,严格按照《甘肃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要求,委托具有相应能力的咨询审查机构和审查人员承担,根据技术咨询审查报告,决定给予批复或重新修改上报。近半年来,接到以上三类初步设计审查申请3项,分别为定西市体育场建设项目、通渭县客运中心建设项目和定西市城区生活垃圾收运系统建设项目,已全部批复。
(四)对行政审批制度优化改革工作进行了阶段性“复查”。一是依照《定西市行政审批制度优化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全市行政审批制度优化改革进行阶段性“复查”的通知》要求,对近年来中央、省、市关于行政审批制度优化改革各项政策措施执行情况进行了全面审查,截至目前各县区对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均未出现难以接收、难以管理的问题。二是依据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编办等部门《关于合理配置投资项目管理权限加强协同放权工作的意见》(定政办发[201X]34号)精神,201X年4月以来,原由政府投资主管部门负责的市级权限内项目初步设计和概算的审批工作由市级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其中党群政法项目、城镇基础设施项目(含污水垃圾项目)、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项目,由我局负责。承担这一工作以来,严格审查,对手续完备、初步设计概算总投资未超过可研批复10%的项目,严格按照《甘肃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要求,委托具有相应能力的咨询审查机构和审查人员承担,根据技术咨询审查报告,决定给予批复或重新修改上报。近半年来,接到以上三类初步设计审查申请3项,分别为定西市体育场建设项目、通渭县客运中心建设项目和定西市城区生活垃圾收运系统建设项目,已全部批复。
(五)日常检查与信息化管理相结合,确保监管无死角。截止目前,全市各县区建成了远程视频监管平台,市区及各县城区95%的建筑工地安装了视频监控系统,基本实现了视频监控无死角,企业安全生产意识明显增强,安全管理措施落实到位,有效提升了施工现场的监管水平。今年全市共检查项目130项,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5份、建设行政执法建议书11份、安全质量隐患和问题整改通知书6份、安全质量隐患和问题清单37份、限期整改通知书5份。
二、保留行政审批事项
目前单位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共22项,没有中介服务事项,只有人民防空工程易地建设审批根据《甘肃省物价局,甘肃省财政局,甘肃省人防办,甘肃省建设厅文件》(甘价服务{2002}193号)要求,每平方米收费1250元,其余21项行政许可不收费。具体审批事项和办结时限如下: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核发,办结时限10个工作日;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办结时限15个工作日;自筹资金建设项目核准批复,办结时限2个工作日;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及重大内容修改审批,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三级(含暂定)物业服务企业资质核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四级、暂定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核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暂定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延期核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人民防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办结时限15个工作日;人民防空工程易地建设审批,办结时限15个工作日;人民防空工程初步设计审批,办结时限15个工作日;人民防空通信、警报设施拆除更新、改造、迁移审批,办结时限15个工作日;人防工程拆除、改造、报废审批,办结时限15个工作日;城市供水企业资质初审,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城市排水许可证核发,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城市桥梁上架各类市政管线审批,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燃气经营许可,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停水供水许可,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挖掘或临时占用城市道路许可,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建筑施工企业资质认定,办结时限60个工作日;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核准,办结时限60个工作日。
三、清理规范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和平台运行情况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行政许可审批工作的要求,进一步改进和完善行政许可审批工作方式,经研究,我局负责市区规划区内的自有资金建设项目核准批复权限。2012年7月,按照省、市不断深化网络化办公的工作要求,针对自有资金建设项目立项周期长的实际情况,充分利用网络资源,创建了定西市工程建设项目网上审批综合办公系统,系统运行后,大大缩短了办结时限,加快了办事流程,切实提高了办事效率。201X年,批复全市自有资金建设项目37项,总建筑面积335.8万平方米,总投资117.03亿元。
四、“双随机—公开”工作落实情况
一是为贯彻落实《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定西市实施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定政办发[201X]88号)和《定西市行政审批制度优化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定审改办发〔201X〕2号)要求,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简政放权,规范行政执法检查行为,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了《定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方案》。
二是为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根据市上行政审批制度优化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和我局实际,制定并印发了《定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双随机抽查工作实施细则》,同时在单位网站政务公开栏公布了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三是配合市、区两级环保、执法人员联合对定西市区内四起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建设施工单位依法进行了查处,并对三家违规企业在全市范围内进行了通报。
五、执法案卷规范性管理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我局行政执法行为,切实提高行政执法质量和水平,对201X年办理的执法案卷进行了自查,通过进行自查,办理的行政处罚案卷共6件,目前已结案5件,还有一件正在处罚决定执行过程中。处罚单位接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十五日内,将罚款交至定西市非税收入管理局指定账号。行政处罚案件执行完毕后,执法稽查科指定专人将全部材料整理、分类、编号、组卷。
为进一步规范我局执法行为,切实提升执法质量和水准,对201X年度处理的执法档案进行了自查。自查结果显示,共处理行政处罚档案6份,其中5份已结案,1份正在执行处罚决定。处罚单位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15日内,需将罚款汇入定西市非税收入管理局指定的账户。行政处罚案件执行完毕后,执法稽查科将指定专人整理、分类、编号、归档所有材料。
六、存在的问题
一是由于单位承接审批事项较多,部分业务要求较高,窗口工作人员的相关专业知识掌握不够全面,导致个别问题不能及时向企业办理人员提供答复,需不断加强学习,提升业务能力。
二是部分审批事项专业性强,需专家会审,由大厅窗口受理后转交相关科室,由科室向申请企业进行答复处理。
三是网上行权工作推进缓慢,尤其是网上办理行政审批事项尚未大规模展开,政务服务信息化建设发展不均衡。
四是在日常监管中,仍存在监督管理无法实现全面覆盖,对部分违法违规行为查处不力的情况。
七、下一步措施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让更多企业和群众了解审批办理流程,提升企业参与审批和监督审批的意识和能力,推动我局审批行为更加严谨、规范、透明。
二是严格依法行政,合规、简明、高效地做好每一项审批服务。各审批科室、局属单位要严格按照法定条件和法定程序,取消重复性、形式化的审批手续,推行网上审批,对审批事项通过单位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及时发现和纠正违规审批行为。
三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将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先手棋”,全面提升服务效率和水平。围绕行政审批服务方式,力争申报材料再精简,没有法律依据的申报材料一律取消。
四是运用“双随机机制”强化对市场行为的监管。综合运用提醒、约谈、告诫等手段,强化对市场主体及有关人员的事中事后监管,把握监管风险点,各科室、局属单位要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和协调合作机制,有效形成工作合力,及时化解市场风险。
2017年关于“放管服”改革工作的自查报告【2】
近年来,市住建局遵循中央、省、市关于“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会议精神和工作部署,持续推进、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一、简政放权,提高审批效率
一是精简审批服务事项和申报资料,对我局所执行的12项行政许可事项和8项行政监管事项及2项非行政审批事项、流程、依据、标准、时限等进行固化、优化、量化,将所有业务平均办结时限在原有基础上再压缩,其中12项行政许可合计优化时效175个工作日,压缩环节11个,行政监管8项,合计压缩时限17个工作日,压缩环节10个,非行政审批2项,合计压缩时限33个工作日。其中防空地下室建设审批、竣工验收的法定办理时限为30天,优化后承诺办理时限4天,减少26天,压缩幅度达87%。另一方面,将我局的12项行政许可全部进入政务中心,成立行政审批科,进一步配强人员,全面开展行政许可业务。
二、严格管理,确保质量安全
一是转变项目质量安全监管模式,将审批过程中取消的环节纳入现场监管必检范围。二是创新项目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制度,改变事先发通知、打招呼的检查方式,采取随机、飞行检查的方式,对工程质量安全实施有效监督,推行闭环管理机制。三是拓宽项目质量安全监管范围,就项目挡墙、管网及场平工程建设等涉及工程安全及后期使用,但企业不主动报监的建设内容,强制要求企业纳入质量安全监督报监和监督范围。四是重新修订了《黄骅市建设工程规划批后监管办法》,专门成立了批后监管办公室,从工程放验线到规划条件核实,对建设过程中的八个节点实施监督验收,对工程建设的32个重要环节实施有效控制。
三、优化服务,方便群众办事
一是实行规委会制度,将串联审批改并联审批。改变过去项目审批分步走完规划编制、规划审批、人防、节能、地震等诸多环节的串联审批,实行了局规委会制度,在规委会上集中研究、审批,大大加快了审批流程。提供的申请资料,在符合法律要求条件下,能简则简,加快了业务文件的流转速度和办事速度。同时为提高办事效率,本着流程合理、时限精简的原则确定办理方案,要求各科室要全力配合和支持窗口工作,保证业务来文能依法办理又在最短的时间内办完,有效地提高办事质量和办事效率。二是开辟“绿色通道”优化投资环境。对重点工程项目、高新技术产业项目、公共配套设施项目、大型工程项目以及投资企业专门开辟“绿色通道”和“直通车”服务,只要资料齐备有效,符合法定要求的,在规划、报建、验收及产权登记等事项的办理时限上予以最大压缩,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了高效优质的服务,进一步优化了全市的招商引资环境,受到了投资商的充分肯定。
四、下步措施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让更多企业和群众了解阳光审批,提升广大市民、企业参与审批和监督审批的意识和能力,推动我局行政行为更加严谨、规范、透明。
二是严格依法行政,加强窗口人员法律法规学习,推进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建设,严格依法、合规、简明、高效地做好每一项审批服务。
三是围绕行政审批服务方式,在现有基础上,力争审批程序再简化、申报材料再精简,没有法律法规依据及脱离实际、显失合理的申报材料一律取消,进一步压缩时限,大力推进审批流程标准化建设。